三门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教文〔2018〕207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2018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8〕36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8〕4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2500人,严禁超计划招生。从2018年起,将各县(市、区)职普比(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普通高中招生数)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职普比低于4.5:5.5的地方,将约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并核减下一年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二、规范招生行为
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职成〔2018〕35号)要求,执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10个严禁”和“25个不得”工作要求,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在普通高中招生中,严禁超计划招生,规范以“社会生”名义录取行为。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索要招生经费或实物的行为。
三、拓宽职业学校招生渠道
职业学校继续把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青年农民、退役士兵、在岗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纳入中职招生范围,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四、实行中职招生周报制度
2018年7月—11月,各县(市、区)及市属职业学校继续实行招生进度周报制度,每周周五下午5:00前向市教育局报告招生进度。市教育局定期通报各地及各学校招生进展情况,对招生进展缓慢、招生措施不力、职普比例严重失衡的地方或学校进行约谈。
五、加大招生宣传
各县(市、区)及职业学校要精心组织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职业学校的教学模式及办学特色、资助政策、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等,增强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附件:2018年职业学校招生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分解表
2018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2018年职业学校招生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