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息采集及建档
准确采集考生基本信息是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各级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努力提高招生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实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度和有效性。招生学校要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要求学生必须持二代身份证入校报到,并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确保新生信息准确无误。
招生学校做好信息采集的同时要根据新生类别分别建立新生档案材料并加强档案管理。具体要求为:
“五年制”、“3 2”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提供);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小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大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证复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三、生源任务及计划编制
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责任目标管理。今年省教育厅确定的普通中专招生规模为27万人,根据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总人数,招生任务已分解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附件1),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生源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签订责任书,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9年普通中专和五年一贯制、“3 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规[2019]33号)要求,“五年制”和“3 2”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确定,各学校要依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厅批准,报省招办备案后执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实行属地管理,省直厅局和行业所属学校要充分与学校主管部门沟通,根据社会和行业人才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招生规模和招生专业,并以正式文件报省招办(注明已与主管部门确认沟通)。市管(含县、市、区)学校和民办学校中专层次招生计划须经当地教育局计划部门审核批准(附件2)。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及校外教学点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136号)文件精神,跨省招生生源原则上以初中毕业生为主,须经生源省与计划招生省主管部门备案、并经教育部批准下达跨省招生计划方可招生,省内所有招收外省生源的普通中专学校,须按规定在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外省生源不得在我省办理录取手续。
省外学校在豫招生须有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跨省招生计划,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并报省招办备案后方能安排招生。
除个别学校外,招生计划一律面向全省招生。开设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的专业和学制必须经教育厅备案批准。
各招生学校应于4月23日之前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将各类招生计划上报省招办,省招办通过该平台统一发布2019年河南省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同时印制《2019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免费发放到初中学校。
四、考试
报考“五年制”、“3 2”、小中专(参加2019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分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普通中专考试工作。单独组织普通中专招生考试的招生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前培训、试卷安全保密、考场管理及评卷等工作,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严防出现大面积群体性舞弊事件,严防发生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安全事故。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应于7月14日前将本辖区所有参加201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成绩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和“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