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8〕53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8〕366号)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招中〔20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
长垣县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在县教体局党委领导下,由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和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各高中阶段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二、招生计划
全县初中毕业生13299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6500人,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为5400人,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考录办法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3 2”分段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院校中专计划)招生。仍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的办法,一次考试,分别录取。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和“3 2”)招收初中毕业生。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2000年9月1日后出生)。
2.我县两所职业院校(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这两所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全部免学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非涉农专业学生按学生总数15%的比例享受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各初中要按不低于初中毕业生人数50%的比例,动员和引导考生选报我县职业院校,实现全县普通高中与职业院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目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考生的报考自由。在评估初中教育质量时,对升入职业院校的学生与普通高中学生同等对待。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依据《长垣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认真开展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全县各初中综合素质评定的等级比例为:A等30%、B等40%、C等29-30%、D等不超过1%。
(三)报名
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各初中学校负责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采集本校考生报名信息。考生可通过该平台进行注册并报考,既可以选报普通高中,也可以选报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按照考生报考类别分别打印《考生信息确认单》、《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后由学校存档备案,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需要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初中学校初审通过后打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照顾加分登记表》。各初中学校所报照顾对象要在本校予以公示,并于5月30日—5月31日持《照顾对象登记表》及加分类证明材料到县教体局审核(具体审核时间见附件3)。
中招报名考务费标准按照“豫计收费〔2003〕966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生38元。
(四)填报志愿
1.普通高中志愿
(1)志愿设置
河南省教育厅面向全省设置了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和经省厅核准的民办普通高中作为提前批志愿。长垣县设置两批志愿。
(2)招生学校
河南省提前批志愿学校:面向全省招收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等的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
长垣县第一批志愿学校:长垣县第一中学、长垣县第十中学、河南宏力学校、长垣县凯杰中学。
长垣县第二批志愿学校:长垣县凯杰中学、长垣县高章士学校。
(3)填报志愿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河南省提前批和长垣县第一批、第二批志愿学校。县内每批次志愿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河南宏力学校、长垣县凯杰中学、长垣县高章士学校属民办学校,如被录取,考生要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交纳费用。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打印出《2018年河南省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简称《志愿表》),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并由学校存档备案。
2.普通中专志愿
报考“五年一贯制”和“3 2”的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的志愿。
报考普通中专学校(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凡参加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不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报名(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电话:8810127;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电话:8872228)。
3.职业类志愿
长垣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既有普通中专计划,又有职业中专计划,考生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
(五)考试与命题
2018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考试时间定于6月25日至26日。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附件4。
《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7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8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其他各学科考试命题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今年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六)评阅试卷
阅卷工作由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积极采用网上阅卷手段,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七)录取
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7〕1075号)要求进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招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国际班项目学校如对考生外语成绩有特殊要求,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原则和办法,面向全省招生的国际班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转入面向本地征集志愿,进行补录。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2018年,继续按照不超过民办普通高中年度总招生计划20%的比例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
1.省提前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4日。
第三批次: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7日。
考生可自主填报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
2.县内普通高中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县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将长垣县第一中学、长垣县第十中学总计划的65%分配到各初中。全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00分。
3.“五年一贯制”、“3 2”和“普通中专”录取
“五年一贯制”、“3 2”学校的录取由省、县招办统一管理,全省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且从参加当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普通中专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4.职业中专录取
职业院校要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或准考证到职业院校报到。职业院校要在第一时间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新生电子学籍。
四、相关政策
(一)严格控制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教育厅备案。
(二)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今年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2。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外侨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三)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
(四)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积极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五)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六)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自愿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可向学校审批机关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申请,学校审批机关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三年来实际招生情况,认真核定年度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最高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20%)和招生简章(明确学校性质、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管理权限报省教育厅核准后,在中招报名前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对连续两年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完成率达不到50%或招生人数不足20人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省教育厅将不再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对生源状况良好、招生办学规范的民办学校,今后可适度增加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本地的招生计划。
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八)规范职业教育招生行为。职教招生过程中,任何学校未经县教育体育局批准,不准替来我县招生的外县市学校做招生宣传;不准初中学校、教师向外县市学校输送学生;不准擅自同意外地招生机构进入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不准擅自与外地中职招生机构联合办学;不准向外地招生机构提供毕业生信息;不准举办初中复读班。外县市中等职业学校到我县初中学校宣传,必须凭县教体局出具的介绍信方可入校。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招生期间,纪检监察室将针对向县外输送学生、有偿招生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一经查实,要对相关责任学校及个人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中招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为具体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确保各项招生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确保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目标任务的完成和落实,努力提高全县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
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中招考试组织方式,实行省级统筹协调,市(县)组织实施的办法。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为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要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一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考生应填写《2018年中招考试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网上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二是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县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四)严格信息管理,保证规范公正。为使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全县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职业院校要认真做好学生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为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办理、助学金发放、免学费和招生任务统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五)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有关政策,使全体教师、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信息。同时,要积极宣传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重点解读和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免学费、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认真执行招生纪律,坚决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我县今年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长垣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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